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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受理2015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2015-01-05

市属各有关部门、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加速我市科技进步,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东府〔2013〕104号),现受理2015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科学技术奖下设市长奖、科技进步奖。

       1、市长奖

       市长奖分为技术成果类和荣誉类。其中荣誉类又分为企业家类和技术领军人物类;技术成果类市长奖从科技进步奖项目中推荐产生。

       2、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和重大工程类,并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http://59.36.14.9/ujet/)。

       2、推荐。镇街(园区)的申报单位由所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松山湖的申报单位由松山湖科教局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东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网上填报)

       2、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评估或省(部)级相关部门或特殊行业审定、登记、准入证明及有关材料(如该科技成果的总结报告、测试报告、效益报告、用户意见、查新报告等);

       3、已获得专利权的项目,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及该专利应用、转化有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发票及有关订货合同书的复印件、用户意见等。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采用线装,以《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另制封面,一式六份交市科技局受理窗口。如申请材料不采用线装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

       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  

五、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如果还没有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或取得验收、核心专利授权证书等科技成果评价的,请抓紧时间进行。

       2、请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发动有关单位申报,把握好时间节点。

 

附件:

1、2015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

2、2015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形式审查表

3. 关于受理2015年东莞市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盖章)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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