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有关“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的要求,我局决定建立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数量
计划选取100家以上企业进入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
(二)入库条件
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的入库条件,详见佛山市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入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报送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签署意见。
2.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当地申报企业认真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3.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4月5日前统一上报我局知识产权法制科。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