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建立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直通车服务机制,构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便捷响应通道,高效、妥善解决企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建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粤知〔2017〕56号)的要求,现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相关科技企业。
二、申报条件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专利申请量或拥有量在3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
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专利申请量或拥有量在100件以上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17年4月7日前截止。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以及《申报表》电子版提交至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