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惠市科字〔2013〕140号)的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科技局组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局务会议审定、部门会商等程序,拟安排2016年度惠州市科技专项资金2000万元,拟立项7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5日-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保护候选单位的正当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