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知〔2017〕5号
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行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鼓励我市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我局决定对2016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认证的企业,以后补助形式进行支持,以点带面促进该标准在全市企业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门内依法注册或成立,于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未领取过江门市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扶持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GB/T 29490-2013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向所在市(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初审盖章后,统一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知识产权法制科)
四、经费支持
对通过立项的企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申报时间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5:00时。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