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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
2017-05-12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科技、经信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市对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新的《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肇科〔2017〕53号)(http://kjj.zhaoqing.gov.cn),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符合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http://www.gdstc.gov.cn)。

 

一、申报说明

       1.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材料并及时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zq)(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未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内注册过的企业需先在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企业账号不变,密码初始化为zq123456。

       2.请各地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重点发动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并收集、审核申报资料后统一网上提交,市直申报单位可直接提交我局。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下午5: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不再退还修改。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2017年6月2日下午5:00前提交。

 

附件:1.《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肇科〔2017〕53号)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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