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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通知
2022-12-28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各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江门市分公司,江门房地产行业协会,江门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15-190-2020)》《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20〕78号)、《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信软〔2020〕96号)相关规定,推动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有序融合,实现资源共享、绿色节能、避免重复建设,推进网络强市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照移动通信技术规范,将建(构)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规范内的通信管线、配套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以及电源、天线位置、天面空间等通信设施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要求、移动通信技术规范及相关合同约定,对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配套设施进行深化设计。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江门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建办)统一受理后委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统筹各电信运营商的需求及组织运营商实行深化设计会审,参加会审人员需对会审通过方案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会审通过后,铁塔公司将《江门市建筑物5G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并联指导意见书》(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书》)和会审通过后的方案提交至市通建办备案,建设单位按照《指导意见书》的内容和会审后的方案进行施工和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三、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需报市通建办,由通建办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等单位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验收文件需报通建办备案,同时市通建办应向建设单位出具《江门市建筑物5G通信基础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通建办应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的宣贯,以及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控。对于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要求备案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深化设计、组织施工、检测、验收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由市通建办另行制定印发。市通建办委托铁塔公司统筹办理5G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配套设施接入和维护事宜。

  五、在2023年1月1日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造、扩建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等建筑物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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