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4〕14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拟安排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联系单位: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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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名单.doc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