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开展了“惠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评审工作。经研究,拟登记备案5个工作专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31日至11月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异议。
联 系 人:蒋照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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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