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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标杆企业

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的通知

 

各地级市经信局,各企联企协、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总结和推广我省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经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和自主创新标杆企业”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广东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纳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健全的自主创新体系、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良好创新意识氛围;

  2.企业注重创新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员和科研人员的培养、引进,并建立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有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3.企业积极开展企业信息技术创新、运营与经营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并能够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4.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在提高质量、节能减排、提高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二、申报说明

  1.申报需递交如下材料:①《申报表》;②企业事迹(2000字左右);③企业简介(800字左右);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4-6张电子版彩照(需注图片说明)。

  2.申报企业将由评委会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初审、调研、公示和终审程序,对终审评定的获奖企业将于下半年进行隆重表彰和宣传推广,届时有关领导将出席表彰大会合影留念,获评名单将在羊城晚报公布,事迹入编《2016年广东自主创新企业成果专集》。

  3.申报时间:2016年2月26—5月31日。

 

附件:1、《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

        2、《广东省自主创新标杆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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