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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开展2025年度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5-03-12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5〕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项目完成期限

  项目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原则上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近三年已承担过省、市级同类型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项目联系人:陈丹,电话:0662-3366991。

  材料报送邮箱:yj3366991@163.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编:529500。

  附件:2025年度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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