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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的通知
2025-03-12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知识产权促进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阳江市2025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运营机构等。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3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申报书填报要求

  (一)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在《申报指南》对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申报单位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对项目任务中未明确数量指标的,应在申报书中明确项目期内预计完成的任务量。

  (二)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不得随意扩大项目成果,不得将全市或区域整体性的成果作为此项目的预期成果。

  (三)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明确成本支出,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建明,电话:0662-3418408,邮箱:1255275401@qq.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阳江市市场监管局406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1.2025年度阳江市专利转化实施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阳江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阳江市商标品牌培育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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