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阳市监财〔2025〕16号)等有关规定,经项目单位验收申请、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4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结果(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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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市市场监管局(308室)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2024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结果(第一批)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2024年省下放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结果(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