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类)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5〕732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市监财〔2025〕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
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并经政府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入库。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择优进行入库储备。
四、项目完成期限
所有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原则上所有项目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2026年省市场监管局将同步在全省(除深圳外)20个地市安排此项目,任务内容、经费安排均统一。为更好统筹数据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避免出现同一单位“扎堆”承担过多地市该项目,影响项目实施质量的情况,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选择不超过3个地市进行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交承诺书[承诺在不超过3个地市(不含深圳市)中参与该项目申报]。如后续经省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有未遵守承诺的情况,取消该单位项目入库资格。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近三年已承担过省、市级同类型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662-3366991。
材料报送邮箱:yj3366991@163.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编:529500。
附件: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附 件: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要求,加快我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增量提质,针对我市产业实际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培育和登记工作,储备一批数据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提升有关主体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支持数量与项目额度
本项目支持数量1个,计划金额15万元(最终立项金额以省财政厅批复为准)。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五、项目任务
(一)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每场受众人数不少于50人;
(二)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不少于50件;
(三)根据本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情况形成一份报告;
(四)储备数据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不少于3名;
(五)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经验或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
六、主体资格及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1.能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和物质条件保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2.具有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挖掘、培育和服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相关业务经验;
3.具有数据知识产权领域专家资源,有较强的组织大型宣传培训活动的能力。
七、申报材料
(一)《2026年阳江市数据知识产权推广服务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金测算明细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