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认定名单(评审分数在60分以上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7日-8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另外,拟认定名单中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茂名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交到该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二楼综合受理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市直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二楼综合受理窗口(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邮政编码:525000)。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期限为8月19日,过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产学研结合科)
联系电话:0668-2298244
电子邮箱:mmskjj2298244@maoming.gov.cn
2.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2287805
3.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事项,请联系茂名市科技事务中心。
联系人:刘桂升、陈强,电话:2920256、2283548。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