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人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储备入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申报条件请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8)。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五)2026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在全省相关地市安排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项目(项目1)、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培育及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项目(项目2)、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人才体系建设项目(项目3)、广东省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项目(项目4)等4个项目,为更好统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资源,避免出现同一单位“扎堆”承担过多转化类项目,影响转化类项目实施质量,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不超过2个地市(不含深圳市)、每个地市不超过2类项目进行申报,并在申报书中提交承诺书。如后续经检查时发现有未遵守承诺的情况,取消该单位项目入库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初审。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审,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审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审不合格,应根据初审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专家评审。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审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市市场监管局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复核。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17时;
通过形式审查后,请各申请单位于8月30日17时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提交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六、投诉与监督
如若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0757-12388。
2.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培育及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项目申报指南
8.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佛山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